河南国医学院体育课程方案(草案)

发布者:王永新发布时间:2026-06-19浏览次数:25


    根据国务院发布实施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结合河南国医学院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课程方案。

    一、培养目标

1.使同学能够根据自身体质健康状况和兴趣爱好编制可行的个人锻炼计划,形成终身体育的意识和习惯,养成较高的体育文化欣赏能力。

2.使同学根据自身能力树立体育学习目标,掌握2-3项健身运动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其中熟练掌握1-2种我国传统的养生保健方法,形成健康的行为生活方式。

3.使同学通过体育活动,养成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和良好的体育道德与合作精神,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二课程设置

采用循序渐进的方式设置体育课程,面向本科一、二年级开设体育选项必修课,从第二学期开始对有体育特长和运动爱好的学生开设体育训练课从第五学期对有专项运动需求的学生开始设置公共选修体育所有本科生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

选项必修课共开设2学年4学期,学期36学时,学生每学期只能选修一门体育课程,成绩合格可获得1学分。

公共选修课体育训练课每学期32学时,成绩合格可获得1学分。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要贯穿学生本科在校期间的全部过程,一至四年级每年测试一次(五年级只进行耐力跑测试,即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学生本科毕业时,须修满选项必修课程4学分。同时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50及以上者,方可毕业。

    三、课程内容

1.体育必修课程

1)兴趣选修项目:共15个,每学期开设项目略有调整。

包括:篮球足球、排球、气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匹克球武术、健身气功(八段锦)、健身气功(易筋经)、形体训练(女)、健美操啦啦瑜伽

2)体育保健

体育保健课是专为身体异常病(心脏病、高血压、哮喘等不宜从事剧烈体育活动的疾病)、残、弱及特殊群体的学生开设的以指导康复、保健为主的体育课程,属于体育必修课程,学生选修此课需提交医院的诊断证明,经任课教师同意后方可上课。

   2.公共选修课:羽毛球1学分)、乒乓球1学分)等。

   3.体育训练课

体育训练课是体育特长生和运动队的专项运动包括篮球、足球、排球、田径、游泳等

    四、考核与成绩评定

   1.体育必修课程

1课程成绩结构100=专项技术50+课外锻炼20+课堂表现20+体育理论10分。

2课外体育锻炼学生选上体育课的学期,必须参加40课外体育锻炼并达到相应要求。未达要求的,体育课成绩记0分。

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第一、三学期,必须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否则该学期体育课成绩不与评定

2.体育保健生可根据自愿原则,参加所选运动项目。成绩评定采用体育理论知识作业评分(10%)、平时参与课程学习过程评价(90%)相结合的考核方式(体育保健生可申请免予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课外健身长跑

3.公共选修课体育训练课100=专项技术70+课堂表现30分。